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如何认定?
最高法 2024 年 8 月 21 日发布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司法解释,8 月 22 日起施行,核心是保护消费者权益与食品药品安全,统一裁判规则。
核心适用规则
- 惩罚性赔偿基数:普通消费者按实际支付价款计算 “退一赔十”,所有生活消费范围内的购买者均获支持。
- 退款与物品处理:不合格食品药品需依法无害化处理或销毁,避免再次流入市场。
- 责任主体明确:以代购为业的代购人需担责,合理界定小作坊、食品摊贩责任,不加重其不当负担。
- 违规情形认定:生熟食不分、食品受污染等违反过程性安全标准的行为,需承担惩罚性赔偿。
关键争议回应
- 标签说明书:明确瑕疵认定标准,区分 “瑕疵” 与 “违法” 情形,统一裁判尺度。
- 责任选择:消费者可任选 “退一赔三” 或 “退一赔十”,诉讼中可变更主张,降低维权成本。
- “知假买假” 规制:在合理生活消费范围内支持索赔,综合保质期、消费习惯等限制连续 / 反复索赔。
违法索赔惩治
- 恶意制造违法假象勒索赔偿、虚假诉讼等行为,将面临罚款、拘留,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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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风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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