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水效标识处罚案例汇总

观山湖区锐腾五金建材经营部销售应当标注但未标注水效标识的产品案

2024 年 7 月,观山湖区市场监管局接投诉称,观山湖区锐腾五金建材经营部(经营者黄斌如)通过抖音店铺 “新国货精品厨卫店”“锐腾五金店” 销售的两种花洒未标注水效标识。经查,该经营部 2023 年 12 月从上门推销人员处购进两种花洒,2024 年 1 月、6 月分别在抖音上架销售,截至被投诉时累计销售 1165 单,且未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水效标识。其行为违反《水效标识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因当事人主动下架产品、积极配合调查且危害较小,符合减轻处罚情形。2024 年 10 月 22 日,该局依据《水效标识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等规定,作出观市监处罚〔2024〕486 号决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 1000 元,当事人可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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