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如何体现?

消费者有权知道所购买产品的进货凭证、检测报告等产品信息,主要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该条款是消费者知情权的基础性规定,确立了消费者有权了解所购买产品的完整信息,包括进货凭证、检验报告等。

 

《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二条: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查询;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申诉,接受申诉的部门应当负责处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此条款明确规定了经营者有义务向消费者提供购物小票、购物发票等购物凭证,且当消费者索要时必须出具。

购物小票、购物发票可以作为打假维权证据,可以证明在商家处购买了商品,存在购物纠纷。

 

其他相关法律依据

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外,以下法律法规也从不同角度支持消费者的这一权利: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以下称合格证明文件)。
  2.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销售者采购食用农产品,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索取并留存食用农产品进货凭证,并核对供货者等有关信息。

这些条款虽针对的是经营者的义务,但间接支持了消费者有权了解产品进货凭证的权利。

 

法律依据解析

消费者知情权是一项法定权利,其核心在于消费者有权了解商品的真实情况。进货凭证作为商品来源和质量保证的重要证明,属于消费者有权知悉的 "真实情况" 的一部分。在实际消费活动中,消费者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向经营者索要产品的进货凭证等产品信息,购买后索要购物小票,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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