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后,多久时间申请阅卷?

根据《行政复议法》相关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发送给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因此,通常在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后的17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可以申请阅卷。

 

此外,也有观点认为,在行政复议审查期间都可以申请阅卷。但在实践中,为了能及时了解被申请人的证据和理由,建议在被申请人提交材料后尽快申请阅卷。

在行政复议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说在多少天或者多少个工作日可以申请阅卷,它只说明了在行政复议过程中我们有申请阅卷的权利,也就是可以去查阅或者复制卷宗。

当我们递交我们的行政复议申请书以后,那复议机关最迟在5个工作日来完成一个立案,如果在这5天内发现一些问题,比如让你补正材料,补正材料的时间为10天,那立案的时间也就相应的延长为15日,那立案以后,复议机关会向行政机关去送达我们的行政复议申请书以及我们提交的证据,然后要求被申请人也就是行政机关去提交相应的意见以及证据,这个时间又是大概10天,若没有存在补正材料的情形,那么差不多15个工作日我们就可以去申请阅卷,如果存在补正的情形,我们就需要待立案后的10个工作日后去申请阅卷,总之无论如何,需要等行政机关提交相应的答辩材料以后,我们才去申阅卷,这样才有意义。

我们可以去联系我们的复议机关,打电话问他说:我的案件几月几号你们受理了,那现在被申请人有没有提供相应的证据以及答复材料,如果有的话,我需要申请阅卷。

 

这里指的时间为工作日,只有60天为自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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